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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免·政策解读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免 | 类型:政策解读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解读」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解读

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50%减征,部分时期免征(以当期公告为准)。

本政策与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托育、家政等社会服务业的税费优惠相关,承载民生改善与服务消费扩容目标。

调整对象为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托育、家政、保障性住房等相关服务业经营者及从业者。

核心要点:适用对象与范围以对应政策文件及清单为准;享受须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并留存备查资料;政策如有期限以现行公告为准

政策依据:财税〔2016〕2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2021年第7号。。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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