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核算要求(政策原文)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核算要求 | 类型:政策原文
出处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具体文号以官方发布为准)
一、概念解析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在据实扣除基础上按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摊销并加计。
二、核心要点
-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在据实扣除基础上按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摊销并加计。
- 明确「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核算要求」的政策内容与优惠方式(减免、加计、抵免、退税等)。
- 把握享受「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核算要求」需满足的适用条件与执行期间,避免错报或违规享受。
- 熟悉「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核算要求」的申报与享受流程(自行申报享受或备案),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 关注「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核算要求」的近期延续与调整,以主管税务机关现行规定为准。
三、政策原文
以下为该政策的核心内容与优惠要点。
原文(全文)
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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