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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气资源税减征·减征比例(政策原文)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页岩气资源税减征·减征比例 | 类型:政策原文

出处页岩气资源税减征:财税〔2014〕73号(减征30%);财税〔2018〕26号

一、概念解析

资源税对境内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从价或從量计征。

二、核心要点

  • 资源税对境内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从价或從量计征。
  • 明确「页岩气资源税减征·减征比例」的政策内容与优惠方式(减免、加计、抵免、退税等)。
  • 把握享受「页岩气资源税减征·减征比例」需满足的适用条件与执行期间,避免错报或违规享受。
  • 熟悉「页岩气资源税减征·减征比例」的申报与享受流程(自行申报享受或备案),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 关注「页岩气资源税减征·减征比例」的近期延续与调整,以主管税务机关现行规定为准。

三、政策原文

以下为该政策的核心内容与优惠要点。

原文(全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来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标       题:
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文机关: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来       源: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0日
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0日
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0日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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