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病药品增值税优惠·免税·政策解读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罕见病药品增值税优惠·免税 | 类型:政策解读
出处罕见病药品增值税优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解读」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解读
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政策属于增值税体系下的阶段性或长期性调整,多源于结构性减税、保市场主体稳就业、鼓励特定行业或小微企业发展等宏观调控需要。
调整对象为增值税纳税人,重点关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不同适用,以及特定行业(如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的差异化安排。
核心要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增值税;优惠延续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公告2019年第24号、2022年第31号(延续)。。
本条目重点说明「免税」相关适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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