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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登记·政策解读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登记 | 类型:政策解读

出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财税〔2018〕33号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解读」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解读

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本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及相关部委发文,针对特定情形给予税收上的特殊安排。

调整对象为符合政策文件规定的特定主体,具体以原文为准。

核心要点: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过渡期内)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

本条目重点说明「登记」相关适用口径。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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