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初级会计 › 经济法基础
返回

增值税应纳税额·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初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基础 | 主题:经济法基础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50万元,进项税额30万元,上期留抵5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多少?

参考答案:15万元

解析:应纳税额=当期销项50-当期进项30-上期留抵5=15万元。

二、要点回顾

  • 一般计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足抵扣的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价)。
  • 简易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适用于小规模及一般纳税人特定项目(如老项目建筑、不动产租赁选择简易)。
  • 预缴税款:跨县(市)提供建筑、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需按规定预缴。
  • 期末留抵税额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退税)。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十四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增值税应纳税额·高频考点速记增值税税收优惠·知识点精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