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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初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基础 | 主题:经济法基础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全年收入额20万元,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及附加扣除4万元。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多少?应纳税额(税率表:14.4万内10%,速算扣除2520)?

参考答案: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应纳税额7480元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20-6-4=10万元;应纳税额=100000×10%-2520=7480元。

二、要点回顾

  •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按次/月预扣率(≤2万20%、2-5万30%、>5万40%);年度汇算时并入综合所得。
  •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五级税率-速算扣除数,可扣成本、费用、损失及6万。
  • 财产转让:应纳税额=(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 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收入×20%。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条、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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