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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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解析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并明确农产品扣除率、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规定。
二、核心要点
-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并明确农产品扣除率、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规定。
- 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准则应用)
案例1:税率13%
案情: 原16%销售业务。分析: 依下调,适用13%税率。结论: 13%计税。
案例2:加计抵减
案情: 服务业进项加计。分析: 依加计,按进项加计抵减。结论: 加计抵减。
案例3:留抵退税
案情: 增量留抵申请。分析: 依留抵,符合条件退税。结论: 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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