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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分部报告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规范分部报告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分部报告按经营分部和地区分部披露
  • 重要性标准的确定

三、条文释义

(一)基本要求(第二条至第四条)

企业应以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区分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确定报告分部。

(二)业务与地区分部(第五条至第八条)

业务分部按产品或劳务风险报酬划分;地区分部按特定经济环境划分;结合风险和报酬确定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

(三)报告分部确定(第九条至第十二条)

以10%重要性标准(收入、利润或资产占比)确定报告分部,报告分部对外交易收入合计不低于75%合并收入。

(四)披露(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

披露各报告分部的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信息。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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