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 类型:典型案例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每股收益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规范每股收益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列报
- 潜在普通股稀释性判断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准则应用)
案例1:基本每股收益
案情: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分析: 依基本,净利润除以加权平均股数。结论: 基本计算。
案例2:可转债稀释
案情: 含可转换债券。分析: 依稀释,考虑潜在股稀释性。结论: 稀释计算。
案例3:库存股
案情: 回购库存股。分析: 依基本,库存股不计入股数。结论: 不计库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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