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现金流量表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现金流量分经营、投资、筹资三类活动
- 按直接法编制并附间接法调节表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现金等价物?
A: 期限短、流动性强、易转换、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基本要求)。
Q2:经营现金流怎么列?
A: 直接法列示,附注间接法调节(第五至八条)。
Q3:购置设备属于?
A: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第九至十二条)。
Q4:借款属于?
A: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第九至十二条)。
Q5:三类活动?
A: 经营、投资、筹资(基本要求)。
Q6:披露什么?
A: 现金等价物构成、非现金重大活动、净变动(第十三至十六条)。
Q7:股利支付算哪类?
A: 通常列为筹资活动(筹资条款)。
Q8:本页讲什么?
A: 第31号现金流量表准则专题(说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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