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的矿区权益、勘探、开发和生产会计处理
- 成果法与完全成本法的选择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适用什么?
A: 石油天然气开采的矿区权益、勘探、开发生产(第二条)。
Q2:勘探支出怎么处理?
A: 成果法或完全成本法,与探明储量相关的资本化(第九至十三条)。
Q3:矿区权益取得支出?
A: 资本化(第三至八条)。
Q4:开发支出?
A: 资本化形成油气资产(第十四至十八条)。
Q5:折耗方法?
A: 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开发条款)。
Q6:弃置义务?
A: 按第13号预计弃置费用(开发条款)。
Q7:披露什么?
A: 权益、资产、支出及折耗政策与金额(第十九至二十一条)。
Q8:本页讲什么?
A: 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专题(说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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