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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股份支付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股份支付分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类
  • 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内分摊确认费用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股份支付定义?

A: 以权益工具换服务的交易(第二条)。

Q2:权益结算?

A: 授予日按公允计费用确认资本公积(第四、五、九条)。

Q3:现金结算?

A: 按负债计量,期末重估变动入损益(第六、七、十条)。

Q4:可行权条件?

A: 服务期限和业绩条件(条件条款)。

Q5:权益结算变吗?

A: 等待期内不重估(权益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专题(说明条款)。

Q7:集团股份支付?

A: 按结算企业/接受服务企业分别处理(集团条款)。

Q8:作废处理?

A: 未满足条件冲回已确认(条件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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