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股份支付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股份支付分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类
- 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内分摊确认费用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股份支付定义?
A: 以权益工具换服务的交易(第二条)。
Q2:权益结算?
A: 授予日按公允计费用确认资本公积(第四、五、九条)。
Q3:现金结算?
A: 按负债计量,期末重估变动入损益(第六、七、十条)。
Q4:可行权条件?
A: 服务期限和业绩条件(条件条款)。
Q5:权益结算变吗?
A: 等待期内不重估(权益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专题(说明条款)。
Q7:集团股份支付?
A: 按结算企业/接受服务企业分别处理(集团条款)。
Q8:作废处理?
A: 未满足条件冲回已确认(条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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