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规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
返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通过,2014修正)

一、概念解析

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核心要点

  • 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有哪些方式?

A: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及其他(第二十六条)。

Q2:主要方式?

A: 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第二十七条)。

Q3:竞争谈判适用?

A: 招标失败、技术复杂、紧急等(第三十至三十二条)。

Q4:单一来源?

A: 唯一供应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添购等(第三十至三十二条)。

Q5:询价适用?

A: 规格标准统一、现货充足、价变小的货物(第三十条)。

Q6:本页讲什么?

A: 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专题(说明条款)。

Q7:变方式要批?

A: 须公开招标而用其他的须批准(第二十七条)。

Q8:邀请招标?

A: 具特殊性或公开招标费用比项目大的(方式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修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要点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