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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当事人·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当事人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通过,2014修正)

一、概念解析

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核心要点

  • 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当事人」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当事人」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当事人」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当事人」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当事人有哪些?

A: 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第十四条)。

Q2:采购人是谁?

A: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第十五条)。

Q3:供应商条件?

A: 具独立民事责任能力、资信良好等(第二十一条)。

Q4:代理机构?

A: 集中采购机构或认定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第十九条)。

Q5:集采机构性质?

A: 非营利事业法人(第十九条)。

Q6:本页讲什么?

A: 政府采购法采购当事人专题(说明条款)。

Q7:联合体?

A: 供应商可组成联合体参与(供应商条款)。

Q8:利害关系?

A: 代理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应回避(代理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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