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执行·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执行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通过,2014修正,2018修正)
一、概念解析
预算法规范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与决算,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核心要点
- 预算法规范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与决算,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执行」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执行」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执行」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执行」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执行主体(第五十三条)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主体。
(二)收入执行(第五十五条)
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应依法及时足额征收,不得截留、占用、挪用。
(三)支出执行(第五十七条)
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和进度拨付资金,各部门按预算和计划使用。
(四)国库管理
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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