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体系·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体系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通过,2014修正,2018修正)
一、概念解析
预算法规范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与决算,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核心要点
- 预算法规范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与决算,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体系」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体系」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体系」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体系」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五级预算(第二条至第三条)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分为省、市、县、乡五级,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二)复式预算(第五条)
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保持完整有机衔接。
(三)收支范围(第六条至第九条)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非税等;支出用于公共服务;其他三类预算各有专门收支范围。
(四)相互衔接
四类预算应当统筹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专款专用。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