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通过,2018修正)
一、概念解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按标准定额或限额扣除。
二、核心要点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按标准定额或限额扣除。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有哪些扣除?
A: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房租、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第六条)。
Q2:怎么扣?
A: 按项目每月或据实定额扣除(实施条例)。
Q3:扣除主体?
A: 可一方扣除或按规定分别扣除(主体条款)。
Q4:大病医疗?
A: 超起付线部分据实扣除(标准条款)。
Q5:要留资料?
A: 是,留存备查(留存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专题(说明条款)。
Q7:房贷房租同扣?
A: 不能同时享受,择一(项目条款)。
Q8:婴幼儿照护?
A: 每孩每月定额扣除(项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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