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减值损失·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减值损失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核心要点
-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减值损失」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减值损失」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减值损失」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减值损失」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损失计量(第十五条)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组减值(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
资产组或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先冲减商誉,再按比例冲减组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三)不得转回(第十七条)
确认的减值损失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处置时一并结转。
(四)列报
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相关资产备抵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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