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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商誉减值·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商誉减值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且不得转回。

二、核心要点

  •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且不得转回。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商誉减值」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商誉不单独测试(第二十四条)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二)强制年度测试(第二十三条)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度终了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三)分摊方法(第二十四条)

按照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比例或账面价值比例分摊,难以分摊的应认定为最小的资产组组合。

(四)减值处理

商誉减值损失先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分摊,确认后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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