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处置·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处置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核心要点
-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处置」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处置」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处置」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处置」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处置情形(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二)终止确认(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三)处置损益(第二十四条)
出售转让的,售价与账面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减值)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报废毁损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清理
处置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归集,结转净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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