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2019修订)
一、概念解析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是会计核算或税收征管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学习时应把握其适用范围、核心义务与监管要求。
二、核心要点
- 明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机构设置(第六条至第九条)
各单位应依规模和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条件的须委托代理记账;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设总会计师。
(二)岗位与责任(第十条至第十三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合理分工岗位(出纳不得兼管稽核、档案、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明确岗位责任。
(三)总会计师(第九条)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协助单位负责人管理财务。
(四)内部制约
不相容职务应分离,形成相互制约。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