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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负债·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负债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2011)

一、概念解析

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二、核心要点

  • 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 明确「小企业会计准则·负债」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小企业会计准则·负债」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小企业会计准则·负债」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小企业会计准则·负债」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负债定义(第四十四条)

负债为小企业过去的交易形成、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二)流动负债(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

含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按实际发生额计量。

(三)非流动负债(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一条)

含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按实际发生额计量,长期借款按摊余成本。

(四)特点

小企业的负债核算较企业准则简化,不确认预计负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等复杂情形。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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