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令第78号体系下以财会〔年份〕xx号发布(第5号)。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规范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基础设施的核算与列报。
二、核心要点
- 公共基础设施作为单独资产核算
- 明确其确认、计量和披露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主体:各级政府会计主体。
- 适用对象:交通、水利、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
- 适用内容:确认、初始计量、折旧、处置。
- 说明:本准则为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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