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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令第78号体系下以财会〔年份〕xx号发布(第3号)。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规范政府会计主体固定资产的核算与列报。

二、核心要点

  • 固定资产确认、折旧和后续支出
  • 折旧方法合理确定,提足折旧仍使用的不再提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政府固定资产含哪些?

A: 房屋设备、文物文化资产等(范围条款)。

Q2:确认条件?

A: 服务潜力很可能流入且成本可计量(确认条款)。

Q3:自建成本含什么?

A: 达预定可用前必要支出(计量条款)。

Q4:哪些不提折旧?

A: 文物陈列品、陈列品等(折旧条款)。

Q5:处置损益计入?

A: 当期(处置条款)。

Q6:本准则地位?

A: 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第3号(说明条款)。

Q7:折旧方法?

A: 年限平均法为主(折旧条款)。

Q8:无偿调入怎么计量?

A: 按评估或公允价值(计量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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