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6号·条文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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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36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关联方认定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包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姊妹公司、合营联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属关联方交易。
(三)披露要求
应披露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名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类型、金额、未结算项目及条件;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四)豁免
仅因与国家控制的企业(同受国家控制)发生的交易,若不形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可不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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