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2号·条文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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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32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中期与内容
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半年度、季度、月度)。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二)与年度一致
中期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年度一致;中期资产减值、预计负债等应在中期处理(不待年末)。
(三)季节性周期性收入
季节性、周期性收入不预计全年,按实际发生确认;中期所得税按预计年有效税率估计。
(四)附注简化
中期附注可较年度简化,但重要事项应披露;前期比较数据应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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