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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0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0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30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列报基础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管理层若计划清算、削减规模或不确定能否持续经营的,应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并披露。

(二)重要性判断

判断项目重要性应综合性质和金额,性质或金额重要的应单独列报;不重要的可合并列报。

(三)流动与非流动划分

资产满足一年内或超一年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耗用等为流动资产;负债满足一年内或超一年内偿还的为流动负债;正常营业周期超过一年的按周期判断。

(四)列报一致与附注

各期报表项目列报口径应一致,变更须说明;附注应披露重要会计政策、估计及报表项目明细。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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