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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5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5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25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范围与定义

原保险合同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本准则规范保险人由原保险合同产生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二)保费收入确认

非寿险在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保险责任时按应收取保费确认收入;寿险按约定分期确认。

(三)准备金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作为负债核算;准备金的增减计入当期损益。

(四)分出业务

原保险人将部分风险分出的,作为分出业务处理,相关分出保费与摊回赔款单独核算。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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