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2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22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分类
企业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
(二)确认
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一方时确认;消除或转让了几乎所有风险报酬时终止确认。
(三)减值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分三阶段:阶段一(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按12个月预期损失);阶段二、三(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或已减值,按存续期预期损失)。
(四)重分类
业务模式变更时,金融资产在摊余成本与FVOCI间可重分类,按公允价值计量。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