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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9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9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19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记账本位币

企业通常选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货币为主的可选该货币,但编报报表须折算为人民币。

(二)外币交易折算

初始确认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货币性项目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财务费用;非货币性项目以历史成本计量的不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按公允价值确定日汇率折算。

(三)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面值项目按期末汇率、实收资本等按发生日汇率、未分配利润轧差;利润表按交易发生日或平均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四)恶性通货膨胀

处于恶性通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先消除通胀影响再折算。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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