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规库 ›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8号
返回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8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8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8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范围

规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减值的处理(存货、金融资产等由其他准则规范)。

(二)减值测试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有无迹象每年均应减值测试。

(三)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四)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8号(法规全文)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8号·适用范围与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