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规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子公司、合营、联营、结构化主体
- 风险和报酬的披露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含母公司、投资方)。
- 适用对象: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 适用内容:权益性质、风险敞口、持股比例及结构化主体披露的附注信息。
- 说明:本准则为披露准则,不影响计量(计量由其他准则规定)。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