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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金融工具列报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范金融工具列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列报)
  • 永续债等混合合同分类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1.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 适用对象:已确认金融工具的列示与披露。
  3. 适用内容:权益/负债划分、抵销限制、风险披露。
  4.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处理。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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