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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合并财务报表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报表编制
  • 抵销内部交易、往来及未实现损益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1.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母公司(存在子公司)。
  2. 适用对象: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3. 适用内容:控制判断、合并范围、内部抵销、少数股东权益。
  4.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编制合并报表。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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