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财务报表列报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财务报表列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真实完整、重要性、可比性等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项目列示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 适用对象:四表一注的列报。
- 适用内容:列报基础、重要性、流动非流动划分、一致性。
-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报表按小企业制度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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