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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或有事项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范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或有事项指过去的交易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未来事项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 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现时义务、很可能流出、金额可可靠计量
  • 或有负债与或有资产披露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1.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 适用对象:未决诉讼、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合同等。
  3. 适用内容:预计负债确认、最佳估计数、披露。
  4.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不确认预计负债。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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