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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日施行。由全国人大制定。

一、概念解析

对境内属于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税种。

二、核心要点

  • 乘用车按排气量分档定额征收,商用车按整备质量或载客人数定额征收(附税额表)。
  • 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车船,警用车船,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船舶,拖拉机免税(第三条)。
  •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减征或免征(第四条)。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谁缴车船税?

A: 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第一条)。

Q2:税额怎么定?

A: 按排量或吨位在法定幅度内由省定(第二条)。

Q3:新能源车免吗?

A: 法定减免车船中包括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第三条)。

Q4:谁代收?

A: 交强险保险机构在收保费时代收(第五条)。

Q5:渔船要缴吗?

A: 捕捞养殖渔船免税(第三条)。

Q6:按年还是按次?

A: 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第四条)。

Q7:车船灭失能退吗?

A: 能。被盗抢报废灭失凭证明退剩余月份税(第六条)。

Q8:摩托车缴吗?

A: 缴。摩托车列入税目(第二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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