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日施行。由全国人大制定。
一、概念解析
对境内属于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税种。
二、核心要点
- 乘用车按排气量分档定额征收,商用车按整备质量或载客人数定额征收(附税额表)。
- 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车船,警用车船,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船舶,拖拉机免税(第三条)。
-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减征或免征(第四条)。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谁缴车船税?
A: 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第一条)。
Q2:税额怎么定?
A: 按排量或吨位在法定幅度内由省定(第二条)。
Q3:新能源车免吗?
A: 法定减免车船中包括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第三条)。
Q4:谁代收?
A: 交强险保险机构在收保费时代收(第五条)。
Q5:渔船要缴吗?
A: 捕捞养殖渔船免税(第三条)。
Q6:按年还是按次?
A: 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第四条)。
Q7:车船灭失能退吗?
A: 能。被盗抢报废灭失凭证明退剩余月份税(第六条)。
Q8:摩托车缴吗?
A: 缴。摩托车列入税目(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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