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发布,2014年、2018年、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令先后修正。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一、概念解析
规范税务登记管理,确立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等登记程序的部门规章(营改增及多证合一后大幅简化)。
二、核心要点
- 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由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不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多证合一”改革)。
-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办理变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应办理注销(相关条款)。
- 外出经营应开具《外管证》并就地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已实行报告制管理。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适用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 适用内容:税务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外出报验、证件与扣缴登记管理。
- 注意:随"多证合一"改革,设立登记已与工商登记合一,本办法相关条款以现行简化流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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