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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税法 | 主题:税法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甲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境外某国所得200万元已缴该国所得税30万元,我国税率25%,境外所得抵免限额多少?

参考答案:50万元(可抵免30万元)

解析:境外所得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境外已缴30万元<限额,可全额抵免30万元;应纳税额=(1000+200)×25%-30=270万元。

二、要点回顾

  • 基本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或15%、20%优惠税率)-减免和抵免税额。
  •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在抵免限额内抵免,超限部分可结转5年。
  • 抵免限额=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分国不分项或综合限额。
  • 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免税(境外已税可抵免)。
  • 预缴与汇算清缴:分月或分季预缴,年度终了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三条(境外抵免)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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