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返回

所有权·典型例题解析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经济法 | 主题:经济法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物权法律深入」相关知识点

一、考点回顾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物权;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财政部考委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icpa.org.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 A.优先购买权 B.撤销权 C.解除权 D.抗辩权

参考答案:A

解析:按份共有人转让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A正确。

二、解析要点

  • 所有权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最核心)。
  • 共有:按份共有(按份额)与共同共有(不分份额,如夫妻、家庭、遗产分割前)。
  • 按份共有人转让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共有权+共同管理权。
  • 所有权取得:原始取得(生产、善意取得、没收)与继受取得(买卖、继承)。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所有权·知识点精讲所有权·易错易混辨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