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速记口诀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经济法 | 主题:经济法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反垄断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一、要点梳理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法律禁止不公平高价/低价、拒绝交易、搭售、差别待遇等。
二、核心要点
- 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市场份额、控制市场能力、财技实力、依赖程度等。
- 滥用行为:不公平高价/低价、低于成本倾销、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差别待遇。
- 推定:一个经营者份额≥1/2、两个≥2/3、三个≥3/4可推定具有支配地位(不足1/10除外)。
- 罚款:滥用可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10%。
- 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纳入规制。
三、依据
《反垄断法》(2022修正)第22—27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济法》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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