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主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行政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根据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 )的行政处罚。A. 警告 B. 罚款 C. 拘留 D. 没收
参考答案:B
解析: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即一事不再罚(罚款)。
二、要点回顾
- 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 设定:法律可设定各类处罚;限制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处罚。
- 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行政机关管辖;一事不再罚(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 程序:简易程序(数额小当场)、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听证(较大数额罚款等)。
- 追究时效: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不再处罚(连续或继续状态从行为终了起算),涉及生命健康等延长至5年。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第9条、第29条、第36条、第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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