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主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行政法律深入」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 )。A. 由一名执法人员实施 B.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通知当事人到场 C. 当场处罚 D. 无需笔录
参考答案:B
解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权利,制作现场笔录。
二、要点回顾
- 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
- 行政强制执行: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拍卖查封扣押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拘留等。
- 设定: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只能由法律设定;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 程序:强制措施应出示证件、通知当事人、制作现场笔录;强制执行前应催告。
- 禁止: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及生活必需品;不得对居民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迫使履行。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9条、第10条、第12条、第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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