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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税法(二) | 主题:税法(二)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 )。A. 建筑面积 B.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C. 土地价值 D. 房产原值

参考答案:B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二、要点回顾

  •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面积测定:由所在地税务机关组织测定;未测定的以证书确认面积;无证书的以纳税人申报面积先缴,后清算。
  • 共有土地:各方按实际使用面积分别计税。
  • 纳税等级税额:大城市1.5—30元/㎡、中等城市1.2—24、小城市0.9—18、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每平方米年税额)。
  • 经济落后地区可降低,但不得低于最低税额的30%。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3条、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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