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知识点精讲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税法(一) | 主题:税法(一)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Ⅰ)》(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城建税及附加」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解析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一般为2%,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二、核心要点
- 计征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 征收率: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各地规定)。
- 进口货物不征教育费附加;出口不退。
- 增值税、消费税免抵税额应计征教育费附加。
- 对小规模纳税人、特定情形有减征优惠(如减按50%等依地方规定)。
三、政策/教材依据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86〕第60号)第3条;国发〔198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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