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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税法(一) | 主题:税法(一)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Ⅰ)》(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土地增值税」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 出售商品住宅 B. 以房地产抵债 C. 房地产出租 D. 企业间房地产交换

参考答案:C

解析:房地产出租不发生权属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出售、交换、抵债(权属转移)均属征税范围。

二、要点回顾

  •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属于征税范围。
  • 不征:国有土地出租;房地产继承;法定赠与;代建房(权属未转移);房地产评估增值。
  • 征:出售、交换、投资联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投资除外免征情形);合作建房转让。
  • 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免税。
  • 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的,应征。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条;《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条、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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