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思维导图精讲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税法(一) | 主题:税法(一)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Ⅰ)》(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增值税」相关知识点
一、要点梳理
增值税纳税人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核心要点
-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为划分标准。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不含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 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申报。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第22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6条
五、相关规定原文(节选)
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免税货物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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