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税(政策原文)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税 | 类型:政策原文
出处财税〔2020〕32号。
一、概念解析
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税实际税负超15%部分免征。
二、核心要点
- 适用对象与范围以对应政策文件及清单为准
- 享受须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并留存备查资料
- 政策如有期限以现行公告为准
三、政策原文
以下为该政策的核心内容与优惠要点。
原文(全文)
财税〔2020〕32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20-06-23 状态:全文有效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支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二、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三、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五、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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