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税收优惠·利息收入免税(政策原文)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地方政府债税收优惠·利息收入免税 | 类型:政策原文
出处地方政府债税收优惠: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具体文号以官方发布为准)
一、概念解析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
二、核心要点
-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
- 明确「地方政府债税收优惠·利息收入免税」的政策内容与优惠方式(减免、加计、抵免、退税等)。
- 把握享受「地方政府债税收优惠·利息收入免税」需满足的适用条件与执行期间,避免错报或违规享受。
- 熟悉「地方政府债税收优惠·利息收入免税」的申报与享受流程(自行申报享受或备案),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 关注「地方政府债税收优惠·利息收入免税」的近期延续与调整,以主管税务机关现行规定为准。
三、政策原文
以下为该政策的核心内容与优惠要点。
原文(全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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